工作职责
中共黑水县委群众工作局于2008年4月正式组建,挂黑水县人民政府信访局牌子、内设综合股、督查股、群众工作接待股3个股(室)。主要负责处理:1.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向县委、县政府提供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为领导科学、民主决策信访和群众工作服务;2.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党委、政府及领导转办、批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的来信来访批示件落实情况;3.协调处理群众越级上访、非正常上访和突发性信访事项;4.协调乡镇、县级部门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向乡镇、县级部门交办信访事项,负责协调处理跨乡镇、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5.督促、检查乡镇、县级部门落实交办事项的处理情况及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落实事关群众利益政策、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情况;6.指导全县信访和群众工作,总结推广信访和群众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和群众工作的意见和建议;7.通报重大群众信访问题和群众信访事件;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班子
局长:泽旺列汝, 主持信访和群众工作局全面工作,具体分管办公室、财务和党支部工作,协调县级领导接访和上级交办信访案件的相关工作,负责县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及县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副局长: 罗波:协助局长开展工作,主持县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具体分管办公室,财务,人事,工程项目,物资采购,督查督办,党建工作,人才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环境整治工作,工、青、妇工作。协助局长做好县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处理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信访件,指导各乡镇、县级各部门的信访工作,完成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群众工作中心主任:王新民,县群众工作中心主任。负责群众工作中心全面工作。协助局长分管工、青、妇工作。
[办公地点] 黑水县芦花镇西街
[公开电话] 办公室:0837--6723923 接待中心:0837--6721229
[邮政编码] 623500